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治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确定58种慢特病列入病种目录。
自治区医保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全区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按照适应全区居民疾病谱变化、诊疗规范有效、基金可承受等原则,经组织专家论证,自治区将部分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简称《病种目录》)。
《病种目录》共列入58种病种,包含各统筹地区现有的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共120个疾病。其中,将属于同一病种大项类别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进行合并和规范表述,84个疾病被合并为22个病种,此外对各统筹地区现行保障的其他36个疾病予以单列。各统筹地区可综合考虑现有病种、疾病发生率、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病种目录》内自行选择确定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病种。
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病种,自治区拟将试行待遇保障“免审即享”“即申即享”,目前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制定具体的经办服务规程。
【责任编辑: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