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27日电(王菲 王琦)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其中涉及交管业务的包括新车落户、车辆查验、货运车通行共三项便利举措。乌鲁木齐交警积极落实优化机动车查验服务,通过预约办、上门办的服务模式,主动联系企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目前,乌鲁木齐交警已完成与全市10家公交运输企业、20家出租车运输企业对接,并建立工作台账。有查验需求的企业,可在工作日内,选择提前一天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卡子湾办公区查验通道查验窗口提出预约申请,或拨打0991-5312123进行电话预约申请,车管所将派专员对接,符合上门查验条件的,次日前往查验。出租车、公交车办理新车或更新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时,只要所属企业提出申请,交管部门将在一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查验车辆,客运企业无须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查验。上门查验后,由一名委托人带着车辆档案去车辆管理所统一办理车辆注册业务。
此项举措,切实解决了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企业批量购置车辆、集中定点查验难,调度难、时间紧等问题。为企业节省大量往返时间,在办理新车落户、车辆查验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