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25日电(记者孙哲)在24日举行的涉疆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人士就当地如何依法开展反恐、去极端化斗争进行了介绍。他们表示,新疆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正义之举。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亚力坤·亚库甫介绍,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和各族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积极响应《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等一系列反恐决议,在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
亚力坤·亚库甫说:“新疆始终坚持反恐、去极端化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无论是谁、无论是哪个民族,只要触犯中国法律,只要从事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只要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娟表示,在充分征求意见,借鉴国际社会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新疆制定了中国首部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中国首部去极端化条例,并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在去极端化条例中,我们根据工作实际,对极端主义的各种表现进行了梳理归纳,列明了15种具体表现,为在实践中处理相关案(事)件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方针,完善帮教、安置教育等措施,对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做出进一步规定,为新疆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工作,保障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提供了法律支撑。”李娟说。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贵相表示:“新疆开展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是正义之举,完全经得起历史检验。一些媒体不顾过去一个时期新疆各族群众遭受的灾难,不顾新疆艰辛努力及成果,不顾国际社会形成的广泛共识,仍然大肆歪曲抹黑,发表不实报道,我们对此表示不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