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2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乌鲁木齐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