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新疆7地榜上有名,分别为:若羌县、博湖县、新源县、昭苏县、沙湾市、富蕴县、哈巴河县。
“获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对于我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张炜说。
记者了解到,博湖县、新源县、昭苏县和沙湾市在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中推动节约土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方面,初步形成了地方经验。在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中,若羌县、富蕴县和哈巴河县在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降低单位gdp矿产资源消耗等方面,发挥着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300个,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享受支持政策,可优先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创新试点,优先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同时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