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将任务分解细化,一定如期将重点提案办完办好。”
“这件提案涉及面广,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还需要一些部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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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协调推进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等12家提案主办单位,带来了重点提案办理最新推进情况。
4月6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调推进会。图为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刘惠娟摄
今年,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经审查立案交办提案689件。日前,自治区政协从中遴选出15件重点提案,由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党委副书记及党委常委领衔督办。
这是去年自治区政协在提案工作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目前,此项工作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这些重点提案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包括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关于深入推进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列提案、关于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系列提案等。
根据《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党委副书记及党委常委督办重点提案暂行规定》,主办单位要在收到重点提案之日起5个月内办结,以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答复提案者,并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在当日的重点提案督办协调推进会上,各单位都表示已经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并有了实质推进。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在提案办理中也要大兴调查研究。”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痴表示,要通过丰富办理形式,采取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提出办理意见和解决方法,促进提案由“按时办结”向“高质量办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