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措施首先要确定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其次是做好研判工作,对问题制定措施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切不可表面文章......”巡察整改培训会上,巡察专员正向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就巡察反馈问题的措施如何制定进行讲解。
为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能,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霍城县紧紧围绕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发力点,对巡察整改工作提标准、抓量化、评成效,形成“培训 联审 督查 评估”的闭环链条,将巡察“前半篇文章”与整改“后半篇文章”有效衔接,提升巡察质效。
据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培训会,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帮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厘清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务实整改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结合前期督查评估经验,霍城县委启动“六方联审”机制,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巡察办、巡察组,在整改培训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实地查看的形式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联审会,重点审核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指东打西、隔靴搔痒等问题现场指出,为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精准“把脉”,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联审组不仅指出我们整改措施中不合理的地方,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意见,在答疑解惑的同时还对需要其他部门协助整改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连线对接。通过这次联审,让我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不是走过场’,必须认真对待。”清水河镇城西二村的党支部书记感慨说。
据了解,目前该县通过联审会形式,已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105条,协调其他部门配合整改5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从严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巡察集中整改期也是该县关注的重点。为确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圆满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四方力量联合组成巡察整改督查评估组,定期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认真分析研判,采用量化赋分方式,将4方面20项内容赋予分值,划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督查评估结束后,督查评估通报由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共同下发,并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专题会议上进行情况汇报。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不仅能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具体整改情况、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能督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霍城县已对十三届县委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覆盖开展了整改督查评估,并对6起典型问题进行全县通报,集中约谈4个乡镇党委,对7名履职不到位的“第一责任人”按“第一种形态”分别进行处置。(霍城县纪委监委 张洁 丁玮琦 | 责任编辑 昝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