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报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力度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已基本形成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全社会参与为支撑,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健康中国”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预防控制效果明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初见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健康基础。截至2020年底,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万家,床位16.05万张,医疗卫生从业人员16.32万人;各级疾控中心117家,公共卫生从业人员1.07万人。